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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类流通新规11月正式实施

发布时间:2022-04-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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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规范我国酒类流通行业存在的制售假 冒伪劣、服务不规范等乱象,由商务部立项的《酒类行业流通服务规范》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,此标准是我国关于酒类行业流通服务规范的首部标准。

     据中国商业联合会会长张志刚介绍,该标准的出台对中国酒类在市场经营、产品质量、行为规范、社会监督、售后服务、品牌文化等诸多方面,提出了新的要求和规定。比如,要求白酒必须标示商品的产出地,应向购买者提供酒类商品质量证明、防伪证明等材料,提供产品信息的查询服务,在酒类宣传中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和资料,杜绝夸大、杜撰以及虚假等失实信息等等。

     制售假冒伪劣、危害消费者权益和生命健康、虚假夸大宣传、误导消费以及缺乏诚信等行为,在酒类流通环节比较常见。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有关酒类生产经营方面的法律法规、技术标准等文件,但缺少专门针对酒类流通服务的标准。这次出台的《酒类行业流通服务规范》规定了酒类流通的术语和定义,界定了酒类流通的范围和流程,提出了销售全过程的质量控制重点,对宣传推介以及服务规范也提出了要求。

     张志刚称,我国针对酒类流通业的标准将逐渐向欧洲靠拢,以期白酒能成为让消费者放心的食品,并促进中国白酒的出口贸易。

     据了解,《酒类行业流通服务规范》由中国商业联合会零售供货商专业委员会、北京五洲创意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牵头起草,五粮液、茅台、古井贡酒、剑南春、稻花香等企业申请成为标准起草单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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